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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托程序

委托步骤:接受咨询
我们是专业的商务调查机构,我们有专业人士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专业的业务咨询服务,您可以通过电话、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咨询。
24小时服务电话:135568588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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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 真:0755-28250742
电子信箱:szcx007@yahoo.cn

受理条件:
委托人必须提供本人与被调查人存在相对利害关系的证明资料,且保证其提供的证明或线索真实、有效。注:被调查人(目标)是指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或与调查事务有关联的当事人、知情人。

受理程序:
 一、委托人可以通过面谈或者通过传真、电子邮件、在线QQ说明情况和委托目的;
二、签定《委托合同》,交付预付款;
三、我们根据委托人提供的线索就委托目的开展工作,在约定的时限内和以约定的方式交付调查结果或报告及相关证据,收取余款。至此,表明终止。

终止合同或者中止调查的特殊情形:
1、委托目的或者过程违背法律规定或者有损社会公德的;
2、泄露委托机密或者提供的线索和证明已经失效和虚假的;
3、调查结果可能用于违法犯罪的;
4、超越《委托合同》约定的目的或时限;
5、其它特殊情形。

客户须知:
一、客户提供的线索一定要真实,可靠,反映的情况要客观,对于没有把握的线索和迹象要予以说明,不要凭想当然,不要把主观判断当作客观依据,也不要为压低价格而对调查事件的难度做出不客观的表述,否则会影响到整个调查工作的进度和准确度,而且,任何一个调查事务所如发现客户提供情况不属实,都会考虑对委托事务重新进行评估或者终止合同。
二、《委托合同》是建立在相互信任、相互保密原则基础上的。严格的说,没有相互信任也就没有委托;没有相互保密也就没有委托。在委托调查工作开始之后,客户不要对任何人提及此事,特别是与调查事务有关的人,也不要以任何形式惊扰被调查人,以免对日后工作产生不利影响。这里强调一点,相互保密是无时限的,就是就,在我们完成委托事务以后,客户与我们也要相互保守秘密。
三、《委托合同》签署之后,我们将根据情况及工作的进展,合理有效的调整工作方案和部署,并及时地与客户进行通报,希望客户予以尽可能的理解和配合。同时,我们将倾听客户的建议,也希望客户尊重我们的建议,相信我们是专业的。
四、当客户有意聘请调查事务所时,请三思而行!目前,调查行业尚未规范,就沈阳调查行业目前从业人员来说,以是否“规范”为标准,分为大致有两种人,一种叫“好人”,另一种就叫“坏人”。换句话说,目前存在调查行业鱼目混珠良莠不齐的现象。我个人认为,一个真正的叫“好人”的调查人员至少应当具备二个条件,一是人品,二是能力,这二者须同时具备,缺一不可。相信客户的眼睛是雪亮的!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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